某股份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激励制度供分享
1 目的
为加大公司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调动员工进行新产品开发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从而跟上公司的发展步伐,快速、高效地开发出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高的新产品,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下达的新产品开发任务,特制定本激励机制。
2 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部门承担的,经市场部门、公司指令和自主开发下发的开发计划所进行(含ATV、UTV等)及其发动机新产品开发、外观创意设计的奖金分配、考核和发放管理。
注:本文件不包括技术研究、技术创新、专业技术课题攻关等专项技术活动和发明创造的奖励和考核,专项技术活动的奖励和考核按Q/XX G 03 012《技术创新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发明创造的奖励和考核按《企业专利激励制度》执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设计开发人员
是指设计开发部门直接从事新产品设计开发工作的技术人员,含外观创意设计、装饰设计、油泥制作、数据和结构设计、系统零部件设计、外饰设计、装配技术工艺设计、包装技术工艺设计等。
3.2技术支持人员
是指未直接从事新产品设计开发工作,协助项目组开发工作的性能检测、试验评价、试验验证、试验匹配、国内外认证(含专利申报)、标准指导、项目管理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注:本文件的技术支持人员不包括销售、成本、采购、品技、制造等新品设计开发协作部门的人员。
3.3项目组
是指在新产品开发立项时确定的由设计开发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构成的项目开发团队,包括项目经理、主设计师、创意设计师、装饰设计师、数据和结构设计师、零部件设计师、外饰设计师、装配技术工艺工程师/技术员、包装设计师、匹配工程师/技术员、检测工程师/技术员、评价解析工程师/技术员、认证工程师/技术员、标准化工程师/技术员、项目管理工程师等。
3.4工作量
是指某参与开发的人员所做工作对于整个项目的贡献大小,或者某项工作占整个项目的比重。
3.5项目阶段
参见《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项目管理室:负责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阶段评审和完成进度、量产达成条件和时间等予以确认,根据项目考核情况计算项目奖励金额的发放比例,统一对各类新产品项目奖励进行报销申请。
4.2 项目组职责
4.2.1项目经理:
4.2.1.1负责新产品开发过程中项目成员的任务分配、监督、考核和对项目组成员工作量、项目量产达成条件和时间、生产时间和数量的统计,提出项目开发奖励申请和分配方案,协助室主任进行项目效益奖的统计。
4.2.1.2负责对外观创意设计方案和样车评审通过的确认,为新产品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达成申报条件提供依据;
4.2.1.3项目经理可以兼任主设计师,原则上室主任及以上的人员方可任项目经理。
4.2.2主设计师:协助项目经理进行项目开发奖励编制和提报;
4.2.3创意设计主管(室主任):负责提出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励申请和奖励分配方案。
4.3档案室:负责项目各阶段技术资料下发及B版资料归档的确认;负责项目技术资料规范性及完整性的审核,为项目开发奖达成申报条件提供依据。
4.4市场部门:负责产品量产上市时间和数量的核定。
4.5 室主任:协助平台总师或所长完成项目效益奖的统计和分配预案。
4.6 平台总师:负责业务平台的项目等级、项目组成员工作量、项目量产达成条件和时间、生产时间和数量、项目完成进度及资料归档的核定;校核业务平台的项目开发奖励(含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申请和分配方案;汇总和提报项目效益奖励申请和分配方案。
4.7设计所所长:负责校核管辖范围的项目开发奖(含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申请和分配方案,提出项目效益奖励申请和分配方案。
4.8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负责项目奖申请时技术资料规范性及完整性评估和考核;负责审核项目等级、项目开发奖(含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及效益奖发放申请和分配方案(含进度、数量、周期及发放标准等)。
4.9 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负责审定项目等级、项目开发奖(含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及效益奖发放申请和分配方案(含进度、数量、周期及发放标准等)。
4.10 财务总监(或财务部长):负责项目开发奖评定奖额的核定;负责效益奖提成条件、提成数量、周期及发放标准的核定。
4.11 审计部长:负责项目开发奖申报流程和评定奖额的审定;负责效益奖提成条件、申报流程、提成数量、周期和发放标准的审定。
4.12总经理(必要时董事长):负责审批项目等级、项目开发奖(含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及效益奖发放申请和分配方案(含进度、数量、周期及发放标准等)。
5工作程序
5.1奖励分类:由“项目开发奖”和“项目效益奖”两部分构成。
5.1.1项目开发奖:对项目组所承担的A/B/C类新产品开发和Ⅰ/Ⅱ/Ⅲ类外观创意设计进行的奖励,奖励标准见附录表A.1。
5.1.2项目效益奖:对项目组所承担的A/B/C/D类新产品开发项目,在生产定型投入批量生产后根据产量、项目级别以季度为单元计提的奖励,其计提标准见附录表A.2。
5.2 奖励发放原则
5.2.1项目开发奖发放原则
5.2.1.1(含ATV、UTV等)及其发动机“项目开发奖”发放原则
5.2.1.1.1针对A/B/C类新产品开发项目设立项目开发奖,D类项目不设项目开发奖只设项目效益奖。5.2.1.1.2 A/B级项目开发奖分阶段进行发放(形成阶段报批条件后单独申请且每阶段只能申请一次,阶段申报条件不成熟可延迟到达成量产申报条件后一次性申请发放)。项目品确装车、整改完毕,经过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达成段确条件及A版资料下发即可申请发放项目开发奖励金额的30%;项目段确装车、整改完毕,经过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达成量确条件、设计变更和A版资料及时修订下发即可申请发放项目开发奖励金额的30%;项目生产、配套比较顺利,质量稳定,经过评审达成量产条件,技术标准及B版资料等按期归档即可申请发放项目开发奖励金额的40%。
注:项目如因外部或内部原因终止(暂停),相关项目资料必须归档,按开发任务完成的百分比核算奖励金额并进行申请。
5.2.1.1.3 C级项目开发奖达成量产一次性发放,发放条件同5.2.1.1.2的A/B级量产发放达成条件。
5.2.1.2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发放原则
5.2.1.2.1外观创意只设立项目开发奖,不单独设项目效益奖,且每项创意设计只能申请一次。
注:若某项外观创意设计荣获市级(含)以上外观创意作品优胜级(含)以上大奖,可单独向公司申请5000-1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专项奖励。
5.2.1.2.2方案被采纳后,在效果图、油泥模型评审签字完成(必要时需RP样车评审通过且数据定型)后即可申请发放。
5.2.2项目效益奖计提发放原则
5.2.2.1(含ATV、UTV等)及其发动机A/B/C/D 类新产品项目均设立项目效益奖(外观创意设计不单独设立该奖项)。
5.2.2.2对A/B/C级新产品开发的项目效益奖,在项目达成量产条件(即量产通知下发、技术标准及B版资料归档)后按1年或1000辆/台为计提期限(若1年内产量≥1000辆/台则按1年为计提期限,若1年内产量<1000辆/台则按1000辆/台为计提期限),每季度计提一次;对D1、D2级开发项目的效益奖在项目达成量产条件后按1年期限进行计提,每季度计提一次;对D3级开发项目的效益奖在项目达成量产条件后按0.5年期限进行计提,每季度计提一次。
5.2.2.3项目效益奖必须在达成量产条件、技术标准及B版资料归档后方可执行,若在5.2.2.2计提期限内资料没按期归档,则该项目取消项目效益奖。
5.2.2.4项目效益奖每季度计提发放一次,若申报发放时间为当年(但未到年底),则每次发放效益奖应发金额的60%,剩余的40%于当年年底一并统一发放(为了便于公司财务年度结算,第四季度的项目效益奖若在当年年底申报发放可以一次性发放100%);若申报发放时间为次年,则一次性发放效益奖应发金额的100%,不需再留存部分到次年年底发放。
5.3奖金分配方式
5.3.1分配原则:
5.3.1.1项目开发奖按“项目组制”进行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奖金额度以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承担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大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态度等裁定并制定各项目组内部分配明细。
注:外观创意设计不再参与及其发动机新产品开发项目奖的分配。
5.3.1.2项目效益奖以设计开发人员为主(外观创意人员作为设计开发人员应参与效益奖的分配),技术支持人员为辅。
5.3.2 奖金分配比例
5.3.2.1项目开发奖的分配比例见表1:
表1 项目开发奖分配表
奖项 | 奖励对象 | 分配比例 | 备注 | |
项目开发奖(100%) | 及发动机A/B/C类新产品 | 公共提留 | 10% | 7%为研究院提留,3%为项目所在部门(以所为单位)提留 |
质量保证金预提 | 10% | 抵扣设计质量产生的索赔,量产一年后发放金额为:Σ质量保证金-Σ质量索赔 | ||
项目组 | 80% | 具体分配见表2“项目组开发奖分配表” | ||
外观创意 | 公共提留 | 10% | 7%为研究院提留,3%为项目所在部门(以所为单位)提留 | |
外观创意设计组 | 90% | 具体分配比例视项目组成员在项目中承担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大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态度等裁定 |
5.3.2.1.1公共提留部分实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补贴公司重大质量索赔(质量保证金赔付不足部分或已无质量保证金赔付部分)、部门先进奖励、部门加班补贴、部门困难及生病员工慰问金、部门工作总结聚餐等;
5.3.2.1.2质量保证金预提部分主要用于抵扣因设计质量问题产生的索赔,量产一年内扣完为止,量产一年后若无设计质量索赔或扣除质量索赔后还有余额,项目组方可申请发放给项目经理和主设计师,发放金额为:Σ质量保证金-Σ质量索赔;
5.3.2.1.3项目组成员分配部分(80%)按100%计算,具体分配比例见表2:
表2 项目组开发奖分配表
奖项 | 奖励对象 | 分配原则 | 备注 | ||
比例 | 范围 | ||||
项目组开发奖分配部分(80%)按100%算 | 技术支持部门/人员 | 检测/试验/匹配 | 20% | 12% | |
标准规格/认证/项目管理 | 8% | ||||
设计开发部门/人员 | 项目经理/主设计师/平台(结构)设计/外饰及三维数据设计/电器设计/包装及工业设计等 | 80% | 1、外观创意设计人员不参与项目组开发奖的分配; 2、项目组以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承担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大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态度等裁定。 | ||
发动机项目组开发奖分配部分(80%)按100%算 | 技术支持部门/人员 | 检测/试验/匹配 | 18% | 12% | |
标准规格/认证/项目管理 | 6% | ||||
设计开发部门/人员 | 项目经理/主设计师/系统零部件设计/电器设计/数据设计/包装及工业设计/装配技术及工艺等 | 82% | 1、外观创意设计人员不参与项目组开发奖的分配; 2、项目组以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承担的工作量、工作难度大小、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态度等裁定。 | ||
注:对未涉及表中设计任务(或虽涉及表中设计任务,其实际工作量与分配比例相比差异较大)的部分项目,其整个项目组分配比例可参考表中比例进行合理调配,但必须经得研究院院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
5.3.2.2项目效益奖的分配比例见表3:
表3 项目效益奖分配表
奖项 | 奖励对象 | 分配比例 | 备注 | ||
项目效益奖100% | 公共提留 | 10% | |||
技术支持部门 | 检测/试验/匹配部门 | 20% | 10% | ||
标准规格/认证/项目管理部门 | 10% | ||||
设计开发部门 | 70% | 以平台为单位对所内相关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和发放。 |
5.4项目开发奖考核
5.4.1项目开发奖阶段考核内容及各项次所占分值见表4:
表4 项目开发奖阶段考核内容及所占分值表
项目开发等级 | 考核内容 | 阶段节点分值(单位:分) | 总计分值(单位:分) | |||||||
方案评审通过 | 数据定型通过 | 首模通过 | 品确通过 | 段确通过 | 量确通过 | |||||
效果图 | 油泥 | 数据 | 快速成型 | |||||||
A/B级 | 项目进度 | / | 10 | 30 | 35 | 15 | 10 | 40 | ||
项目资料 | / | 25 | 55 | 40 | 25 | |||||
设计质量 | / | 20 | 15 | 45 | 20 | |||||
开发成本 | / | 15 | 10 | / | 10 | |||||
综合评分 | / | 5 | 5 | 5 | 5 | |||||
总计 | / | 100 | 100 | 100 | 100 | |||||
C级 | 项目进度 | / | 40 | 30 | 25 | 5 | 40 | |||
项目资料 | / | 25 | ||||||||
设计质量 | / | 20 | ||||||||
开发成本 | / | 10 | ||||||||
综合评分 | / | 5 | ||||||||
总计 | / | 100 | ||||||||
D级 | 项目进度 | / | 60 | |||||||
项目资料 | / | 30 | ||||||||
综合评分 | / | 10 | ||||||||
总计 | / | 100 | ||||||||
Ⅰ、Ⅱ、Ⅲ类外观创意设计 | 项目进度 | 70 | 30 | / | 70 | |||||
综合评分 | / | 30 | ||||||||
总计 | / | 100 | ||||||||
5.4.2项目开发奖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见表5
表5 项目开发奖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 | 考核标准(单位:每工作日或每工作项) | |||||
A/B级 | C级 | D级 | Ⅰ/Ⅱ/Ⅲ 级 | |||
项目进度 | 延迟时间 | D≤15工作日 | 经技术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后,项目进度分值可不计入考核。 | |||
15工作日<D≤30工作日 | 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的50%。 | 扣减项目效益奖的25% | 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的50%。 | |||
30工作日<D≤45工作日 | 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 | 扣减项目效益奖的50% | 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 | |||
45工作日<D≤60工作日 | 取消整个项目进度奖。 | 扣减项目效益奖的75% | 取消外观创意进度奖。 | |||
60工作日<D≤75工作日 | 取消整个项目进度奖,同时扣减余下项目开发奖的50%。 | 取消项目效益奖 | 取消外观创意进度奖,同时扣减余下外观创意奖的50%。 | |||
75工作日<D≤90工作日 | 取消整个项目开发奖。 | 取消外观创意奖 | ||||
D>90工作日 | 取消整个项目开发奖,同时扣减项目效益奖的20%。 | |||||
提前时间 | 每提前1个工作日,按总体进度分值的0.5%进行奖励,超过30个工作日按30个工作日计算 | / | / | |||
项目资料 | 未完成资料 | 一般资料 | 0.5% | 1% | 2% | / |
重要资料 | 1% | 2% | ||||
设计质量 | 模具费用 | 10%<超标费用百分比 | 超标费用百分比-10% | 超标费用百分比 | / | / |
设变(段确后) | A类 | 1% | 1% | / | / | |
B类 | 0.5% | 0.5% | / | / | ||
费用损失 | 按损失金额的20% 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 / | / | |||
质量事故 |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未发的奖项取消发放,已发的奖金不予追回。 | / | / | |||
开发成本 | 试制费用 | 超过预算费用百分比 | 超过预算费用百分比的1/2 | / | / | |
试验费用 | / | / | ||||
节省费用 | 按节省预算费用的20%进行奖励 | / | / | |||
综合评分 | 日常表现 |
5.4.3项目开发奖考核办法见表6
表6 项目开发奖考核办法
项目等级 | 考核指标 | 考核办法 |
A/B/C级 | 项目进度 | 1.扣分标准1)A/B/C级项目总体进度延迟≤15个工作日,经技术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后,项目进度分值可不计入考核;延迟>15 个工作日,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的50%;延迟>30 个工作日,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延迟>45 个工作日,取消整个项目进度奖;延迟>60 个工作日,取消整个项目进度奖,同时扣减余下项目开发奖的50%;延迟>75 个工作日,取消整个项目开发奖;延迟>90 个工作日,取消整个项目开发奖,同时扣减项目效益奖的20%。2)项目进度拉通考核,一次进度延迟导致后续节点延迟只计算一次考核扣分,延迟总天数以各阶段延迟天数累计计算。在项目阶段进度延迟并进行了考核扣分,在项目开发结束时,总体进度不延迟,将所扣额度返回项目组。
3)项目总体开发进度提前完成:每提前一个工作日,按总体进度分值的0.5%进行奖励;提前30 个工作日或提前超过30 个工作日,项目进度均按30 个工作日进行奖励。 4)段确阶段:主要以段确装机及试验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为考核指标,每项问题未按时完成,视重要程度扣项目进度分值的0.5-1%。 2、计算公式(以A/B级为例) 项目进度奖=项目开发奖×40%:1)数据定型阶段进度奖=项目进度奖×10%;2)首模阶段进度奖=项目进度奖×30%;3)品确阶段进度奖=项目进度奖×35%;4)段确阶段进度奖=项目进度奖×15%;5)量确阶段进度奖=项目进度奖×10%。 3、范例 若某A级项目,首模阶段进度延迟了20日,则扣减首模阶段进度奖的50%。 项目实得开发奖=项目开发奖-项目开发奖×40%×30%×50%=项目开发奖×94% |
项目资料 | 1.扣分标准1)A/B级项目:1项资料未完成,视其重要程度扣资料分的0.5%或1%(一般资料扣0.5%,重要扣1%)。
2)C级项目:1项资料未完成,视其重要程度扣资料分的1%或2%(一般资料1%,重要扣2%)。 3)单项任务的完成以对应的交付资料全部记录归档为依据。 2. 计算公式:得分=项目资料总分-未完成项数×单项扣分 | |
设计质量 | 1.扣分标准1)A/B 级项目试制阶段:由于设计问题造成模具费用超标(10%以内不扣分),超过10%时,按超过百分比进行计算,例: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模具报废,报废的费用为模具费用的15%,则扣质量分数的5%(15%-10%),扣完为止。2)C级项目试制阶段:由于设计问题造成模具费用超标的,按超过百分比进行计算,例: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模具报废,报废的费用为模具费用的5%,则扣质量分数的5%,扣完为止。
3)量确及量产阶段:设计质量以设变为依据,按重要等级进行考核,A 类每项扣质量占比的1%,B 类每项扣质量分的0.5%,扣完为止。 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制造系统的损失,按损失金额的20% 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5)进入批量生产后因设计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未发的项目开发奖及效益提成奖(含已申请但留存到年底才发放的40%部分)取消发放,已发的奖金不予追回。 2. 计算公式 得分=设计质量总分-质量数×单项扣分 3.范例 某项目量确阶段设计质量得分45分,发生A类设变28个,B类5个,设计质量得分45×(1-28 ×1%-5×0.5%)=31.3分 | |
开发成本 | 1.扣分标准1)开发试制费用:按超过开发试制费用的百分比的1/2计算,例:每超过预算费用的10%,扣开发成本分值的5%,扣完为止。2)开发试验费用:按超过开发试验费用的百分比的1/2计算,例如,开发试验费用超过开发试验预算费用的10%,对应的扣除开发成本分值的5%,扣完为止。
4)节省开发成本(指试验及试制费用总预算成本),按节省预算费用的20%进行奖励。 2、计算公式 得分=开发成本总分-(开发试制费用扣分+开发试验费用扣分) 3.范例 某A级项目品确阶段开发成本15分,由于开发试验样机费用超过预算10%,开发试验费用超过 预算费用5%;成本得分15×(1-5%-2.5%)=13.9分 | |
综合评分 | 对项目组的综合评定意见及分数 | |
D级、Ⅰ/Ⅱ/Ⅲ级 | 项目进度 | 1、扣分标准1)项目总体进度延迟≤15个工作日,经技术委员会评审、总经理批准后,项目进度分值可不计入考核。2)延迟>15 个工作日:D级项目扣减项目效益奖的25%;Ⅰ/Ⅱ/Ⅲ级项目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的50%。
3)延迟>30 个工作日:D级项目扣减项目效益奖的50%;Ⅰ/Ⅱ/Ⅲ级项目扣减表4对应阶段进度奖。 4)延迟>45 个工作日:D级项目扣减项目效益奖的75%;Ⅰ/Ⅱ/Ⅲ级项目取消外观创意进度奖。 5)延迟>60 个工作日:D级项目取消项目效益奖;Ⅰ/Ⅱ/Ⅲ级项目取消外观创意进度奖,同时扣减余下外观创意奖的50%。 6)延迟>75 个工作日:Ⅰ/Ⅱ/Ⅲ级项目取消外观创意奖。 2、计算公式(以Ⅰ/Ⅱ/Ⅲ级为例) 外观创意进度奖=外观创意奖×70%:1)效果图阶段进度奖=外观创意进度奖×70%;2)油泥阶段进度奖=外观创意进度奖×30%。 3、范例 若某Ⅰ级外观创意项目,效果图阶段进度延迟了20日,则扣减效果图阶段进度奖的50%。 项目实得外观创意奖=外观创意奖-外观创意奖×70%×70%×50%=外观创意奖×75.5% |
项目资料 | 每1项资料未完成,扣资料分的2%(Ⅰ/Ⅱ/Ⅲ级外观创意设计不适用)。 | |
综合评分 | 对项目的综合评审意见及分数 |
5.4.3.1考核依据:项目开发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开发费用、A/B类设变数量、各阶段输入输出资料清单等
5.4.3.2节点计算:各项目以下达任务书之日为该项目的起始第一节点,效果图、油泥模型评审签字完成(必要时需RP样车评审通过且数据定型)为外观创意完成节点,量确结束及量产评价通过时间为终止节点(C/D级项目可以试验通过、量产评审完成、相应的量产或B版资料发放归档完成为终止节点),中途各阶段的节点为评审通过,以出示“评价报告”和“输出资料”为准。
5.4.3.3计划调整:项目进度延迟超过15个工作日,即可参照表4在方案、数据定型、首模、品确及段确等阶段评审通过后提出并调整开发计划。
5.4.3.4系设计开发部门主观因素所致的项目进度延迟考核按表4、表5和表6执行。如非设计开发部门主观因素导致项目开发进度延迟(如营销部门未及时明确开发需求、开发意见或开发信息提供不准确、误导开发方向导致开发进度的延迟,采购系统未及时制定厂家和谈价影响开模及试制进度导致开发进度的延迟等)、项目开发成本及设计质量风险增加、项目资料未完整下发归档等,是否对项目组进行考核,必须由设计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并提交技术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由于动力开发进度及质量问题影响整车开发项目进度及质量风险,是否考核整车开发组,必须由整车设计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并提交技术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同时对动力开发组进行考核。对于非设计开发部门引起的延迟问题,赋予设计部门考核的权利,具体考核方式见设计部门的《项目管理及考核办法》。
5.4.3.5进入批量生产后因设计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未发的项目开发奖及项目效益奖(含已申请但留存到年底才发放的40%部分)取消发放,已发的奖金不予追回。
5.4.3.6 A/B/C/D级项目开发奖及Ⅰ/Ⅱ/Ⅲ级外观创意设计奖考核比例按表4、表5和表6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核定,考核比例=100%×(考核分值÷总分)。
5.5奖励发放审批程序
5.5.1新产品“项目开发奖”发放审批程序
5.5.1.1项目达成申报条件后,由项目经理(主设计师协助)填写《新产品项目开发奖申请表》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标准奖额”,经平台总师或设计所所长校核签字;由项目管理室填写《新产品项目开发奖申请表》的“项目完成情况及建议发放奖额”(“完成实绩”由项目管理员与项目经理协同填写), 经档案室对资料完成情况进行确认、综合所所长进行核实后,提交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审核签字;由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填写《新产品项目开发奖申请表》中“奖励情况”的“评定奖额”并签署意见,经财务部对评定奖额进行核定,审计部长对申报流程、评定奖额等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由总经理填写《新产品项目开发奖申请表》中“奖励情况”的“实发奖额”并签署审批意见(必要时经董事长审批)。
5.5.1.2《新产品项目开发奖申请表》审批后,再由项目经理填写《项目开发奖分配/发放明细表》,经技术支持部门主管领导会签、平台总师或设计所所长审核、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审定、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批准后与《新产品项目开发奖申请表》一并交综合管理所费用报销员进行统一报销申请发放。
5.5.2“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发放审批程序
5.5.2.1创意设计达成申报条件后,由外观创意设计主管(室主任)填写《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申请表》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标准奖额”,经项目经理确认并签署意见;由项目管理室填写《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申请表》的“项目完成考核情况及建议发放奖额” (“完成实绩”由项目管理员与外观创意设计主管协同填写),经平台总师或设计所所长对创意完成情况及阶段评审进行校核,提交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审核签字;由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填写《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申请表》中“奖励情况”的“评定奖额”并签署意见,经财务部对评定奖额进行核定,审计部长对申报流程、评定奖额等进行审计并签署意见;由总经理填写《外观创意设计奖申请表》中“奖励情况”的“实发奖额”并签署审批意见(必要时经董事长审批)。
5.5.2.2《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申请表》审批后,再由外观创意设计主管(室主任)填写《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发放明细表》,经平台总师或设计所所长审核、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审定、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批准后与《外观创意项目开发奖申请表》一并交综合管理所费用报销员进行统一报销申请发放。
5.5.3项目效益奖发放审批程序
5.5.3.1平台总师或设计所所长(室主任协助)每季度汇总项目经理统计的新产品量产达成(上市)时间、生产日期、生产数量和项目管理室对D类量产项目的考核情况,编制《项目效益奖申请表》,经市场部门对产品状态和新品销售情况(订单号、生产日期和生产数量)等予以确认会签,项目管理室对项目的计提标准、量产达成时间和考核情况等进行复核,提交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审核签字,由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审定并签署意见,经审计部长和财务部长(或财务总监)对提成条件、申报流程、提成数量、计提期限和次数、发放标准等进行裁定,交由总经理审批并签署意见(必要时经董事长审批)。
5.5.3.2《项目效益奖申请表》审批后,再由平台总师或设计所所长(室主任协助)填写《项目效益奖分配/发放明细表》,经技术支持部门主管领导会签、研究院院长(或副院长)审核、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批准后与《项目效益奖申请表》一并交综合管理所费用报销员进行统一报销申请发放。
5.5.4质量保证金发放审批程序
5.5.4.1项目量产一年后若无设计质量索赔或扣除质量索赔后还有余额,项目经理或主设计师可编制《质量保证金发放申请表》,经研究院质量专员核实、设计所所长审核、研究院分管院长批准,提交质量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财务部长(或财务总监)、审计部长和总经理等审批并签署意见。
5.5.4.2《质量保证金发放申请表》审批后,再由项目经理师或主设计师填写《质量保证金分配/发放明细表》,经部门主管领导、研究院分管院长审核,分管领导(或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后与《质量保证金发放申请表》一并交综合管理所费用报销员进行统一报销申请发放。